发布日期:2024-11-03 11:12 点击次数:174
(原标题: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动大会法律见解书)
上海市锦天城(深圳)讼师事务所对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鼓动大会的法律见解书
本次鼓动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规律合适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鼓动大会国法》等法律、法例、规章和其他圭表性文献以及《公司规矩》的关系规矩。
出席本次鼓动大会的鼓动及鼓动代理东说念主共84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135,061,936股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.8154%。其中,出席现场会议的鼓动及鼓动代理东说念主共17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129,229,663股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.2257%;通过收集投票的鼓动67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5,832,273股,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.5898%。
本次鼓动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寂寥董事》 选举李重生先生、张庆先生、范朝辉先生、孙敬权先生、李媛媛女士、陈新安先生、许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寂寥董事。 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寂寥董事》 选举马建平先生、沈哲先生、刘亚萍女士、程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寂寥董事。《对于公司监事会选举的议案》
选举李柯先生、晏大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鼓动代表监事。本次鼓动大会的表决规律合适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鼓动大会国法》等法律、法例、规章和其他圭表性文献以及《公司规矩》的关系规矩,表决成果正当灵验。